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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伤害的索赔方式

时间:2019-09-28  【转载】

   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抗辩事由是指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事由或者理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免责或者减轻的事由是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1、双方协商。动物致人伤害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和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对协议自愿履行后,受害人索赔权利得以实现。

  2、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双方可以选择在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受害人权利得以实现。

  3、民事诉讼。双方达成不了协议或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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