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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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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些
时间:2020-02-09 【转载】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2、确认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3、批准成立。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由国家授权审查批准的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资源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等。根据《合同法》的文义,在合同书上签字、在合同书上盖章或者在合同书上同时签字及盖章应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