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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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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时间:2021-04-14  【转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没有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以及有其他暴力、胁迫等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调整后也不能胜任的、以及遇客观情况需变更合同而不能达成一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因被宣告破产、责令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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