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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非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时间:2022-07-14 【转载】
(一)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二)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