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小天(公司职员)急匆匆上班,打卡后赶到工位。
同事:主任找你呢,你怎么不接电话呀?
小天:哦?是吗?我手机呢?我手机找不到了……
经过询问物业,查看监控,小天得知自己的手机被办公楼里的其他人捡到,于是打电话过去询问。但是,捡到手机的人却说,他把手机又搞丢了。
同事:怎么回事?是有人捡到你手机了吗?
小天:没错。但是他说,他捡到以后他又(弄)丢了。我得让他赔我手机。
同事:赔!必须得赔!
专家点评
王雷,“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案例中,捡到他人手机又丢失应当要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可以通知权利人领取,也可以送交公安机关。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如何确定赔偿金额呢?本案中小天损失的是手机,应当根据手机的市场价格来赔偿。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拾得他人财物,拾得人不仅仅要做到“不昧”他人财物,还要为权利人寻回遗失物创造有利条件,即在返还财物或送交公安部门之前亦应妥善保管财物。民法典的规定有助于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