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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二)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三)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四)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五)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六)物品现在的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