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溪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ngxilsh.com 清溪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时间:2022-12-04 【转载】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
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
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