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溪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qingxilsh.com 清溪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律师随笔
律师随笔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3-02-22 【转载】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当事人主观上知道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保护必要性如下: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知识产权的需要;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经济利益;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保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