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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装饰装修物怎么处理

时间:2023-03-24  【转载】

(一)装饰装修物“未形成附合”的。


1.双方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办理。


2.双方无约定的:承租人可以拆除“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果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要恢复原状。


(二)装饰装修物“已形成附合”的。


1.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


承租人可以诉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


①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不用赔偿


承租人诉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特殊情况下,出租人要适当补偿


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物的(包括在事实上利用了装饰装修物),出租人要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双方都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


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分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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