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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离婚抚养权一方不抚养怎么办
时间:2023-08-17 【转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