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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9-23 【转载】
人民法院是不参与协议离婚程序的。
一般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
2、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