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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4-03-25  【转载】

3月19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3年4月至12月,张某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为方便其矿山运输,组织人员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修建道路和堆放弃渣,占用林地14余亩、工矿用地23余亩,造成案涉土地上的原有植被及生产条件被严重破坏。检察机关向安铁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安铁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承担植被恢复费用63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法检两院还就地开展了“法检+乡村”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为旁听的百余名社区干部及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公开课。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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