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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纠纷诉讼有效期几年
时间:2024-05-11 【转载】
购房协议撤回之权力的行使期通常设定为一年,自相关人士了解到可能存在撤回事由之时起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若房地产买卖协议涉及可撤回的情况,相关主体有权利在其知晓此事项后的一年内提出撤回请求;
但若超过五年仍未主张该项权利,则撤回之权利将被依法冻结至无效应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