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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

时间:2024-10-20 15:3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清溪律师获悉以下事实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清溪镇律师,维护国家权威。宪法,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改革,完善法律。我们要建立人人平等的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各项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提高法治水平,确保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迈上新台阶。不断解决改革新问题,开创法治新局面。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来看,改革是国家积极主动地对法律关系进行有针对性的重大调整,对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重大变革,对法律行为进行具体的必要更新,对法律行为进行整体的适当重置。合法权益。也是要进行制度安排、制度完善、程序变革,更好地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良法善治。归根结底,是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体系和治理体系的主动调整和自我完善。

改革的对象主要是宪法、法律、法规在国家上层建筑中确立和构建的一系列制度和体制机制,并以国家意志和法律的形式表现为制度体系。改革主要是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的设立、改革、废止、解释和编撰,对现行法律关系、法律制度、法律行为、合法权益、法律秩序、法律秩序等进行调整、改变、修复和完善。法律制度。

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积极举措,是社会生机和活力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这是决定中国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以系统的总体设计推动改革进入新时代,开创我国改革开放新局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延续和拓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新征程上重启推进深化改革开放,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新部署、新举措、新发展。在新起点上推动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良法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是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深化法律上层建筑的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完善、成熟、定型的国家制度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度体系不健全,对巩固和改善经济基础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深化法治。另一方面,要推进法制、法治体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改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法制保障。以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治理进行改革。

在法治国家,国家制度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宪法、法律、法规的确认和调整对象的制度、制度、机制,一般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制度和机制。制度、重要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他制度具体包括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国家、军队、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和领域的制度和体制机制。它们依照宪法、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设立,是宪法、法律、法规确认、调整和规范的对象。宪法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度合法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也是一切国家机器有序运转、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稳定发展的法律保障。二是法律规范体系本身作为确认和调整国家制度体系的依据和手段。从规范法学角度看,宪法、法律、法规是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内在统一、逻辑自洽的规范体系。它们不是宪法、法律、法规调整的直接对象,而是法律规范本身。它们既是其他国家制度创建和产生的母机和孵化器,也是保障和促进其他制度有序运行和适时转型的法制条件和内在动力。

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意义上的改革,必然面临双重改革:既是宪法、法律、法规调整对象的一系列国家体制和体制机制改革,又是一系列改革。法律制度和法治本身的改革。前者可以称为“体制改革”,后者可以称为“法律法治改革”。从学术研究的细分意义上来说,制度体系改革与法律法制改革是制度内容与法律形式、制度体系与法治规则、调整对象与调整方式的关系。实际上,两者本质上是一回事。统一、互补、不可分割。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法治上层建筑高度重视和回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的要求,着力改革破除落后的体制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例如,针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需要关注和回应坚持和改革的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基础制度、创新重要制度。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党和国家的稳定和长远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赢得百年变迁加速演进的战略主动,深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时代、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也对法治上层建筑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不同的期待和期盼。申诉需要得到及时、全面、准确的答复。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党内法规等法律规范本身的改革要求,以立法、改革、废止、解释、编纂等方式对过时的法律法规进行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法律体系。同时,要密切关注并深入推进立法体制、执法体制、司法体制、守法普及体制、政治法制改革、法治体制改革等改革。深化党内法律法规体系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善治体系。

加强对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大问题的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立足于法律,及时将改革成果提升为法制体系。要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衔接,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使改革和立法顺利进行。法治同步推进,改革穿透力增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改革推进走在法治轨道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努力创建和完善法治国家。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开辟“法治轨道”,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社会。各方面改革进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和延伸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轨道”,努力把各项事业全面融合在一起要把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全面深化改革达成最大共识,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走得更远法律。

加强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清溪镇律师,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持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式的现代化。”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有关法治问题研究。比如,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法治能够更好地指导、推动、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性问题。研究;研究进一步推动法治轨道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改革完善党内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为解决大党特有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等。

加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法律问题研究,指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对其他领域改革具有引领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引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从最紧迫的事情入手,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深化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要加强对维护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治问题的研究;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保障研究;研究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体系和机制;完善支持综合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机制研究; ETC。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法治重大问题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响应人民呼声、响应人民改革,确保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推进改革,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从人民群众就业、增收、入学、医疗、住房、服务、托幼养老、生命财产安全等迫切需要和担忧出发,找准改革的抓手和突破口,加强一系列重大民生法治问题研究。

加强法治重大问题研究,更加注重制度衔接、突出重点、改革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衔接,坚持用全局观念、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措施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方向一致,形成合力,提升整体效能。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必须注意防止“合成谬误”。

加强法治重大问题研究,促进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更好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必须适应新要求、不断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从上层建筑制度体系总体结构、整体结构、顶层结构上解决相关体制机制问题,实现决策权、执行力、监督权的合理分工和相互协调。使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适应。要加强法律制度重大问题研究,使法治上层建筑更好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深刻变化;推动更好适应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制度建设和法律保障研究。 ETC。

加强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诚信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不移,与时俱进,适应实际发展,从根本上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创新。新的起点。围绕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问题、解决问题,坚决破除阻碍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思想观念和制度短板,着力破除治国理政深层次法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法治动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加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保障法治;推动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破解法治领域深层次体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 ETC。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仅对推动中国法学繁荣发展、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期待、新课题,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结合起来研究新课题。创新法治理论和深化改革实践。顺应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保障作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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