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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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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怎么处理?详细内容请在文中了
东莞清溪律师获悉以下事实
醉酒驾驶在我国也是一种禁止的驾驶行为,而且我国对醉酒驾驶也做出了具体的区分,包括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显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更为严重。但无论何种情况下醉酒驾驶,此时都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处理。那么酒后驾车该如何处理呢?请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1.酒后驾车如何处理
(一)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的,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属于醉酒驾驶。
(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酒醒,情节严重的,并处拘留超过十五日的,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记12分,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执照,并处五百元以上罚款不超过2000元。
2、醉酒驾驶应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以下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酒醒,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3、饮酒后驾驶商用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并处500元罚款;
4、醉酒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酒醒,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清溪镇律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月,并处罚款2000元。
五、违反上述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一年内受到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商用机动车。
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为了让投保人重视风险控制,防止投保人因投保而疏于防范风险而导致事故率上升,保险公司制定了一套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款赔偿。赔率系统。具体规定参见第十七条: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东莞清溪律师,保险公司仅负责损失金额×(1-免赔率),以及损失金额×(1-免赔率)。金额×免赔额 这部分费用必须由被保险人承担。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投保人因免赔额制度而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遭受损失,保险公司设计了无免赔额的专项保险。不计免赔专项保险是指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免赔额负责赔偿。 (注:保险公司规定此保险必须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险管理法,因此禁止酒后驾驶只是从交通管理的角度考虑。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专门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保险赔偿没有影响。因为车险是在传递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否是违规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承担。如果保险公司不想赔偿保险费,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将醉酒驾驶作为保险责任的免除项。一旦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些合同条款拒绝赔偿。此类合同条款称为“免责条款”。
但《保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没有明确约定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声明,该条款不会生效”。由于这一“不赔偿”条款会给驾驶员、车主、受害人带来重大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应提醒车主在投保时注意,让其理解并接受。如果不接受,可以选择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否则,车主事先并不知道这一点,购买了保险并缴纳了保费,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没有赔偿。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会让人们觉得保险公司缺乏诚信。
睿路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实践中,行为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像交通违法那么简单。这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了。根据《刑法》规定,驾驶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瑞禄在线有东莞清溪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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