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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聚焦执法案例库建设:规范涉企检查、创新监督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5-12-03 18:5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清溪律师获悉以下事实

10月13日,于北京,本报有记者张璁进行报道清溪镇律师,聚焦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专题,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东莞清溪律师,共8件,集中展现治理“乱检查”“乱罚款”实践成果,诠释行政执法监督在纠治执法乱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方面重要作用。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待涉企检查里“主体不适格”这一问题,加强监督,完善制度以及机制,坚决杜绝无资格、越权检查之类行为。天津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针对街道办事处违反“严禁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规定的问题,以个案整改推动区域内行政检查主体和有关行为实现统一规范。贵州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处了县交警大队辅警独自开展执法的问题,从而厘清辅助人员的权责。

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面对着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扰企”这般问题,于监督联动方面予以强化,对工作模式加以创新。内蒙古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通过两级联动展开行为强化监督,以此来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去纠正乱检查行为。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自我纠错,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从个案整改着手切进去开展工作,进而推动形成有如此特点的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模式:“自查自纠+全域规范”。

关于“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这一问题,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采取“纠错问责+制度补漏”的方式,双管齐下,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加大对执法乱象的纠治力度。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处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促使全县健全执法责任与过错追究制度,避免“程序空转”。

面对“事实不清、重复处罚”的状况,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守过罚相当的执法准则以及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要求,促使行政处罚事实认定由“模糊随意”朝着“清晰合理”转变,山东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校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不当症结,并指导其依据具体事实依法运用不予处罚规定,吉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于指导县林业局改正重复罚款问题之际,推动执法部门构建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防止企业因部门协作疏漏担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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