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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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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表兄妹“夫妻”14年 法院判决双方婚姻无效
时间:2017-08-27 【转载】
邵阳法院网讯 近亲结婚就像一栋违章建筑,从第一天起就不受法律保护。近日,城步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当庭宣判城步县丹口镇某村村民罗某与其表哥唐某14年的婚姻关系无效,并对两人的财产依法进行了分割,对子女抚养进行了判决。
原告罗某的父亲与被告唐某的母亲是同胞姐弟,罗某和唐某系表兄妹关系。1998年,经亲友撮合,罗某与表哥唐某恋爱并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女。2003年7月,他们隐瞒事实,到丹口镇原柳寨管理区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生活中逐渐出现各种矛盾,罗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唐某离婚。
法院在查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基础上,没有支持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法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无效,并就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依法作出了判决。
来源:城步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