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广东两男子在海口盗窃挖掘机10万元倒卖获刑

广东籍两男子涂某岸、黄某义将海口一工地上一辆未上锁的挖掘机盗运到广东廉江出售。近日,涂某汉、黄某义均被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2年10月5日,被告人涂某汉(现年27岁,广东廉江市人)给被告人黄某义(现年27岁,广东廉江市人)打电话提议将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薛村一工地的一辆未上锁的卡特牌挖掘机盗走,黄某义表示同意,遂与黄某柳(另案处理)来到海口市与涂某汉汇合。
10月7日晚,涂某汉、黄某义联系货车司机叶某昌,用一辆大货车将该挖掘机从薛村运到广东省廉江市人民医院旁后交付给黄某义。2012年12月,黄某义将该挖掘机出售。经鉴定,被盗挖掘机价值人民币128876元。破案后,黄某义、涂某汉退还赃款共计人民币106000元,另赔偿被害人王某、梁某伟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汉、黄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8876元,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