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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王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
案情:王某某系北京某培训公司员工。2013年9月24日、25日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王某某听从公司经理安排,在某宾馆内与其他员工一起利用手机飞信的方式将试题答案发送给考生,该公司经理收取考生报酬。后案发,国家有关部分非常重视,公司经理、王某某等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并逮捕。
争议焦点:
本案中,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该如何处罚?
律师观点:
邢庆军律师接受王某某亲属委托后,会见了王某某,听取了王某某对案情的陈述,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邢律师认为,王某某作为公司的职员,听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在考试答案尚未发布之前,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了考试信息,明知信息内容为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答案还用飞信方式发送给考生,破坏国家考试的秩序,导致该次考试受到极大的影响,已经与公司经理等人共同犯罪,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但是,王某某系公司一普通职员,是在公司经理的安排下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且只是发送了一部分试题答案,并没有参与到获取试题、雇人解答、招揽考生、分配非法获利等环节,其犯罪情节较轻,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故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公诉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为王某某变更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法院最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王某某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