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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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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或构成非法经营罪

曾在网上发布信息称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多亿,包养十几个情妇的傅学胜,日前被上海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的行为涉嫌诽谤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刑罚处罚。傅在网上的“举报内容”曾引起上海纪委的高度重视,经过核实,认定举报内容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经立案调查后,将傅抓获。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网络水军”收钱发帖、顶帖、删帖、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传播,扰乱,应当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切的经营活动范围必须在法律保障的安全范围以内,网络公司从事为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传播途径或是技术支持,因此这一类“发帖”、“顶帖”以及“删帖”之类的“水军”业务,明知是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并从中营利达到一定的金额,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在上海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意外发现今年年初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也是傅学胜在网上传播。傅承认因为竞标失利他编造帖文称中石化的一个女处长接受了某公司“非洲牛郎”的性服务。
 据傅学胜交代,他在发布有关副区长帖子时,雇用了“网络水军”。他支付了5000元,对方为他顶帖3天,因此在网络上获得很高的关注度。对于“网络水军”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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