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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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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988例老赖上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东全省法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情况,截至目前,山东法院共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988例,包括自然人9923例,法人或其他组织2065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爱云在当日发布会上通报了上述消息。她表示,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积极协调各综治成员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信用惩戒措施和落实惩戒措施的四个机制。
张爱云介绍说,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有关资格审查和监督考核方面的措施,项目审批方面的措施,限制民事行为方面的措施,限制评先树优方面的措施,教育管理方面的措施。为保障这些措施的落实,规定了组织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向社会公众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的基础上,于2013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张爱云指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山东法院在信息录入、公布、运用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山东省法院与36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金融查控平台,截止到6月25日,通过该平台供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615亿元人民币,涉及13.5万个被执行人。山东全省法院可通过共享信息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山东省法院与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加强联动制约。”张爱云举例说到,今年以来,山东全省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62人次;潍坊市金融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贷款142笔、3447万元人民币;政府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审批项目69项;青岛市两级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450人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侯希民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一组失信受惩戒案例并公布了一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78名个人,25家企业榜上有名。